桂林振华资产评估事务所、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西华元润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光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正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灵川县公平乡灵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成本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我局申请公示。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试点采石场建设成本评估管理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8〕33号)要求,现对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公众如对本次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6)于2018年7月13日前寄(送)达我局矿管科。
附件:
1.《灵川县公平乡灵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建设成本评估报告书》(振华所评报字(2018)第012号)
2.《灵川县公平乡灵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建设成本资产评估报告》(融矿资评字[2018]703号)
3.《灵川县公平乡灵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建设成本资产评估报告》(华元润丰评报字(2018)第NN006号)
4.《灵川县公平乡灵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建设成本资产评估报告》(广西光大评估字[2018]第A026号)
5.《灵川县公平乡灵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建设成本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正德资评报字(2018)第063号)
6.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联系人:秦成 电话:0773—2824959
通讯地址:桂林市崇善路6号 邮编:541002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