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告字【2018】7号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8年08月15日 至 2018年08月29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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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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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城北区旧城改造片区(原县住建局、县国税分局、县工行宿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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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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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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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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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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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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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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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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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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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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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恒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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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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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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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8年08月29日 至 2018年09月12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