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7-20121231-0000495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灵川县将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新标准


发表时间:2012/12/31 16:13:21 作者: 来源: 浏览:1001

 

 

    12月18日,灵川县组织县国土、财政、监察、统计、林业等部门以及全县各乡镇召开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听证会。副县长秦德生出席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主要是按照《桂林市关于进一步确认〈征地统一年产值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要求,对灵川县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听证,征求大家的意见,使灵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加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副县长秦徳生在会上指出,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此项工作有利于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解决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利于做好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实现补偿的公平性;有利于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规范征地行为。

他希望在听证会结束后,县直相关部门要把灵川县存在的实际情况如实向上反映,以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及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批复的年产值标准来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力推灵川经济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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