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蒋梅(身份证450328********3048)坐落于桂林八里街开发区25#地“玉柴.博望园”25幢1单元7层701号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灵014国用(2016)第070019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证号为灵川县房权证灵川镇字第20150862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