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起草与国家、自治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管理相配套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认真执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矿产开发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三)加强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整理、开发,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四)统一管理地籍、矿政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组织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加强国土资源统计和动态监测。
(五)加强征用、征收土地的管理,审核土地征用征收方案和督促供地方案的实施;对土地征用后使用情况实行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六)编制基准地价及地价指数;对国土资源评估的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七)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八)依法监管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矿产管理勘查、开发、矿业权出让和抵押,加强采矿许可证管理。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含岩溶洞钟乳石);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和计划。
(十)依法管理测绘行业。
(十一)依法征收管理国土资源费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6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3个。
行政单位是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海洋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大境国土资源管理所、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定江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灵川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潮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兰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灵川县国土资灵田乡海洋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公平乡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潭下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三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大圩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九屋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第二部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26.8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1114.10万元相比,增加1212.76万元,增长108.86%。
1.财政拨款收入2326.8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114.10万元增加1212.76万元。主要是工资、社保、项目经费等支出。
2.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4.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326.8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1114.10万元相比,增加万元1212.76万元,增长108.86 %,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08.90万元减少83.5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退休人员改革,退休人员各项费用由社保局统一管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5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64.94万元增加9.5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医保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1238.8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1238.8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2017年追加项目经费。
5.国土海洋气象支出951.1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940.23万元增加1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业务活动日常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6.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36.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起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通过各单位支出。
7.结余分配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6.8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114.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1212.76万元,增长108.86 %。其中:基本支出895.78万元,项目支出1431.08万元,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07.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2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第一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万元,占支出总决算1.09%;第二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53万元,占支出总决算3.20%;第三类,城乡社区支出1238.88万元,占支出总决算53.24%;第四类,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51.14万元,占支出总决算40.88%;第五类,住房保障支出36.99万元,占支出总决算1.59%。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 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624.17万元,年初预算690.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社会保险事业局刚成立,养老保险等费用未在本年支出。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98.78万元,年初预算206.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退休人员改革支出减少,但抚恤金增加。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72.84万元,年初预算数7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7.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0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局本级、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10 万元,平均每辆3.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部门和单位因工作业务来往,持有公函的来访人员。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6批次,50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7.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87%,比上年决算数11.45万元减少4.35万元,下降3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82%,比上年决算数9.6万元减少3.6万元,下降37.50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为72.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63.79万元增加9.05万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3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1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1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为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在加强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