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八里街开发区川东五路与八里五路交叉口东北角的28#-2A地块;(2)土地面积:5514.26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4.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0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005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3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00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灵川县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2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11月29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