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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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323001003GB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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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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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灵川路城北加油站北面(氮肥厂)3幢1单元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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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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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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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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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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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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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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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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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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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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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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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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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灵川县人民政府《灵川县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灵政办(2013)175号)文有关规定,同意徐远亮使用的0.001478公顷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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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8年10月18日 至 2018年10月27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13号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6861768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