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81128-0005173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8〕15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11月28日 主题分类:土地市场\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8〕15号


发表时间:2018/11/28 16:14:08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803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灵川县八里街工业园区N3-3#A1;(2)土地面积:3460.55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2),用途为矿山、冶金专用设备制造;(4)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1.8;(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工业5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98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9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98万元的资信证明。

2.(1)土地位置:灵川县八里街工业园区N3-3#A2;(2)土地面积:2941.55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2),用途为矿山、冶金专用设备制造;(4)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1.8;(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工业5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68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4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4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68万元的资信证明。

3.(1)土地位置:灵川县八里街工业园区N3-3#A3;(2)土地面积:660.2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2),用途为矿山、冶金专用设备制造;(4)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1.8;(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工业5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8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8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8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灵川县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月3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1月4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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