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2-122-20110830-0000052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1年8月30日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


发表时间:2011/8/30 16:10:59 作者:灵川县 来源: 浏览:2093

为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现将我局办事服务承诺向社会予以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㈠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

1、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收件初审并提交会审;12个工作日完成会审;会审后5个工作日给予批复(不含补充材料时间<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预审的项目除外>)。

2、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预审项目,我局出具初审意见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完成收件并出具初审意见。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办理时限:用地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按规定缴清有关税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件初审;1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会审通过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打印、校对及资料整理工作并上报审批(不含缴纳有关税费和县政府审批时间)

4、农村建房审批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收件、初审、打印批准书;2个工作日内完成局领导审批、局办盖章、登记发证。

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企业改制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完成收件初审并提交会审,12个工作日完成会审;会审后5个工作日给予办结(办结时间不包括红线图制作、交费、报政府审批时间)

2、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延期、折旧建新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完成收件、初审、打印批准书;2个工作日内完成局领导审批、局办盖章、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㈢地籍测绘管理股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

1、土地登记发证程序

提出申请→提供权属证明、身份证明→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调查→界址调查→土地登记审核及批准手续→资料存档、发证证书。

以上程序在申请人提供全部相关资料后,单位发证的4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发证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提出申请→提供权属证明、身份证明→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调查→界址调查→土地登记审核及批准手续→资料存档、发证证书。

以上程序在申请人提供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3、集体土地内部流转程序

提出申请→所在村民小组或村民经济合作社审核→所在村委会审核→所在乡()国土资源所审核→地价评估→提供完税凭证→土地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资料存档、发放证书。

以上程序在申请人提供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4、抵押登记程序

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提出申请→地价评估→权属调查抵押登记审批→资料存档、发放他项权证。

以上程序在申请人提供全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所有程序完成时限在中途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完成时限向后顺延。

㈣矿产地质管理股服务承诺

1、采矿权登记发证:接到采矿权申请人齐全的办证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采矿申请人;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10个工作日完成集体会审;5个工作日完成领导审批;14个工作日完成收费、发证工作。承诺在40个工作日完成采矿权登记发证。

2、采矿权抵押(出租)审批:接到采矿权人资料齐全的申请后,1个工作日完成收件,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5个工作日完成集体会审;5个工作日完成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完成收费、发证工作。承诺在15个工作日完成采矿权抵押(出租)审批。

3、采矿权年检:接到采矿权人资料齐全的申请后,1个工作日完成收件;1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12个工作日完成实地检查;1个工作日完成签署意见;承诺在15个工作日完成采矿权年检。

4、采矿权申请、转让初审(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接到采矿权(申请)人资料齐全的申请后,1个工作日完成收件;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5个工作日完成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签署意见。承诺在12个工作日完成采矿权申请、转让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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