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6-177-20180815-0005229 文 号:灵国土资字〔2018〕34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8月15日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本局主动公开文件 主 题 词:

关于成立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8/15 17:07:15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336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领导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厅发〔2017〕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通知》(桂防线〔2018〕1号)、《关于区(中)直各部门各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指导意见》(桂防线办〔20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员

组  长:王  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秀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永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庆新   党组成员

李冬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小邓   主任科员

石继发   副主任科员兼灵川县土地勘测规

划设计院院长

成  员:秦良付   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蒋玉霞   财务股股长

秦  捷   组织人事股股长兼党办负责人

莫小红   廉政建设办公室主任

粟承忠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李有保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康林红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俸天云   矿产地质管理股股长

秦凤政   规划利用股股长

郭振球   耕地保护股股长

董志强   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昱之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涂华新   地籍测绘股股长

胡玉平   法规监察股股长

蒙仲文   档案室主任

唐润珍   信访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阳  昌   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工作机构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秦良付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龙开平同志担任;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员由秦发振同志担任,联系电话:0773-6861768。

三、工作职责

(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加强对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情况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2.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制。协助本单位党委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领导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厅发〔2017〕58号)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有关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的领导责任,细化安全防范任务措施,建立制度机制,完善防范布局,强化监督检查,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任务。形成部门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运转有效的工作格局。

3.加强对涉密、涉外岗位、事项和人员的管理。要加强对涉密、涉外岗位、事项、人员的管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涉密人员、涉国家安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在涉密要害部门和岗位的干部招录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完善政治安全审查相关制度。

4.加强涉外交流合作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在与外方合作、谈判、对外提供资料、邀请外方参观考察、开展对外交流等活动中,制定并落实有关安全防范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措施。发现涉及国家安全的异常情况,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5.统筹筹措做好出国(境)团组、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的行前提醒、签订安全防范承诺书,加强境外监管和归国访谈工作。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制度,履行出国(境)审批和报备程序,落实行前安全防范提醒,组织签订《因公因公出国(境)人员“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承诺书》;对经批准出国(境)人员要制定落实措施要求,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加强驻外期间的管理和监督;出国(境)人员返回境内后,跟进开展回访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其在境外遇到的各类异常情况。

6.统筹做好反奸防谍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大力开展人民防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敌情教育、警示教育、安全防范常识教育,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敌情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12339”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举报电话和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举报网站的宣传力度。

7.加强有关技术安全、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反间谍警示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坚决守住“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工作底线”,制定并严格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网络安全做到专人专管,并配置相关技术防范设备,各部门电子邮箱做到公私分离,对涉密、涉外和重点人员工作邮箱要建立白名单管理制度,发现网络攻击、窃密、渗透的可疑,要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提升“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8.及时发现报告危害政治安全类可疑情况。发现涉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间谍窃密类的可疑人员、线索等情况,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对于受到胁迫、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若主动如实说明情况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可从轻、减免或免除党纪政纪处分。

9.定期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隐患排查。突出重点核心部位、关键环节、涉外涉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封堵安全防范漏洞。

10.依法配合当地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依法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依法配合提供国家安全机关所需数据、专门工作条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信息和必要的接入条件。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国家秘密。

11.建立监督考评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及时督促、指导各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好安全防范工作职责,确保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工作认真、成绩显着的单位,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并逐项整改。

(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在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与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协调工作。

2.负责将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各成员部门落实。

3.负责组织筹备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例会,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4.负责根据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调整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员,经本单位党委(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一个月内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员变更的相关文件,报送至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负责召集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员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协助本单位党委(组)总结先进经验、整改问题隐患,及时向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提出奖励和处罚建议。

6.根据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年度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并进行年度总结。

7.负责完成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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