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灵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我县实际,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29.7759公顷。
(二)在2019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9.6746公顷,工业用地93.3045公顷,住房用地52.780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3.046公顷。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财政、发改、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城投公司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提高供地效率,确保供地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抓住重点,强化报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附件: 1. 2019年灵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灵川县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宗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