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一级市场土地拍卖委托交易管理行为,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灵川县国土资源局遴选土地拍卖机构入围方案》,现决定面向社会以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我县2019年度土地一级市场拍卖入围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围拍卖机构条件:
(一)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2015、2016、2017年三年总拍卖成交额达40000万元(含)以上或拍卖企业资质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授予的A级(含)以上且2015、2016、2017年三年总拍卖成交额达25000万元(含)以上;
(三)至少有一名是本公司注册拍卖师且无不良记录。
(四)公司(不包括分公司)注册地在桂林范围内且有土地标的物成交记录的。
(五)企业经营期间有过不良行为的不得报名。
(六)本次土地拍卖公司入围工作不接受联合申请,也不接受分公司申请。
二、本次公开遴选土地拍卖机构入围名单取3家。报名机构少于3家(不含3家),取消本次评选活动;报名机构仅3家的,由评选小组审核其资质,符合要求直接进入入围公示阶段;报名机构超过3家,则进行公开评选,具体评选程序、方法及入围后合作事宜详见《灵川县国土资源局遴选土地拍卖机构入围方案》和《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公开遴选土地拍卖机构入围报名须知》。
三、拟申请入围拍卖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我局索取报名文件,并按报名文件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31日下午5点。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四、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 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