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7-20190219-0006364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年2月19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旅游 绿色 发展

深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走绿色发展之路


发表时间:2019/2/19 10:59:12 作者:秦新宇 秦嘉忆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503

2月19日,区自然资源厅宣传中心、市局旅改办、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陪同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栏目组到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进行实地勘察、采访。

图为景区负责人为采访小组介绍景区概况

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旅游项目是桂林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的成功案例。该项目位于灵川县大圩镇茯荔村,依托200公顷原始自然风光,建设以山、林、溪、湖为主体的自然生态景区。项目规划用地133公顷,实际建设用地面积仅13公顷,节约建设用地指标120公顷,节约用地率达90%。

采访小组一行对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各个景点进行实地勘察,采访过程中,市局旅改办唐海湘主任、景区负责人刘迎军和村民代表从多元投入、农民分享旅游用地改革红利等方面畅谈和讨论了中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桂林模式”,共同感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给桂林旅游产业及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新变化。采访小组通过实地调研、个别采访详细了解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政策在旅游项目中的运用,切实落实旅游用地改革试点政策,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桂林模式”内涵,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发展养生养老旅游业,实现桂林从旅游目的地向国际旅游胜地转变,让山水增色,农民增收。

图为景区一角

对于灵川县而言,在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村就业岗位,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有效扩大内需及拉动消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以旅促农、以旅带农、以旅富农、以旅富农,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旅游业发展的一种新形式,越来越受到广大旅游消费者的普遍青睐,成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催化剂。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在运用和贯彻旅游产业用地政策方面,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大胆探索,创新旅游产业用地新模式,加快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深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走绿色发展之路。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漓水人家景区、古镇江璟项目等都采取了旅游产业用地改革新模式,让农民“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分享旅游发展成果的同时,又为助推产业脱贫夯实基础,彻底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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