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47-20190215-0006365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年2月15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 主 题 词:

遗失声明(范冬军)


发表时间:2019/2/15 14:45:58 作者: 来源: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294

遗失声明范冬军,身份证号:452327********0832,曾亮,身份证号:432503********6389,坐落于桂林八里街开发区八里一路南侧“山水名城”1幢1单元3层1-3-3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灵川县房预灵川镇字第201401009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明遗失。


特此声明。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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