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青狮潭独鼓岭
土地用途
机关团体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134065
项目名称
青狮潭派出所业务用房
受让单位
灵川县森林公安局青狮潭派出所
备注:
该宗地由灵川县人民政府(灵政办(2013)350号)划拨给灵川县森林公安局青狮潭派出所用于行政办公用地。
二、公示期:2013年09月30日 至 2013年10月0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川路(甘棠桥南)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686177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