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秀平(身份证452323********5846)有坐落于灵川镇桂林八里街开发区“杏花苑”小区1幢2-4-16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灵014国用(2008)第01410-3C1C2-11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证号为灵川县房权证灵川镇字第2008271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