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47-20190305-0006412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年3月5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 主 题 词:

公 告


发表时间:2019/3/5 17:13:24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306

李建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2018)桂0323执70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即时起依法注销李建国原使用的灵014国用(2010)第01427-A41-2号土地证和灵川县房权证灵川镇字第20090044号房产证,并依法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至莫珍名下。

特此公告。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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