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亚敏: 根据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2018)桂0304执恢8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即时起依法注销孙亚敏原使用的201506498号房产证,并依法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至洪永辉(身份证号:350583********1031)名下。 特此公告。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