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灵川县灵西路24号(江岸美城)11幢2单元3层2号的不动产(产权证号:灵川县房权证灵川镇字第20100337-1,20100337-2号,灵07国用(2010)第0708089-880号),登记的权利人是陈皓、毛飞云。现有申请人陈皓、陆玉芳、毛彰忠等声称毛飞云已去世,陆玉芳、毛彰忠声明放弃继承上述不动产,并声明陈皓为上述不动产全部继承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不动产登记局已于2019年2月2日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6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
址:灵川县银渠路4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核准登记。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