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47-20190329-0006454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年3月29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 主 题 词:

遗失声明(刘水胜、赖华)


发表时间:2019/3/29 16:23:38 作者: 来源: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165

刘水胜,身份证号:452322*********0038,赖华,身份证号:452502********9422,坐落于灵川县龙头岭开发区四小区电信局北面“顺福花园”B幢13层3号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灵川县房预灵川镇字第201400063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

特此声明。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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