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身份证452322********0059)有坐落于灵川县石狮路干休一村2号(地号:GB00251)第1至2层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桂(2018)灵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73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