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中止我局2019年3月27日在《桂林日报》刊登的“灵国土告字〔2019〕7号”公告中位于八里街工业园区定福路以北、万康路以东的N5-1#A地块26656.02平方米、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四路西延线以南、万康路以东的N5-1#B地块56244.7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再次挂牌出让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