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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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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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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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镇灵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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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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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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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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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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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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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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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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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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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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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氮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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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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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经灵政会[2012]30号文批复同意将灵川县氮肥厂使用的18.3015公顷土地由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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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3年01月29日至 2013年02月0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甘棠桥南)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0773)686177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