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经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大圩镇上桥村委村民李某占用耕地108.00平方米建住房,无用地审批手续。
经查:李某违法占用耕地的地块位于大圩镇上桥村委上桥村大角上,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年2月,李某在该地动工建住房,目前已建成2层半砖混结构房屋,共计违法占地面积108.00平方米。
对李某未经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占地建房的行为,我局巡查发现后即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2013年9月10日依法向当事人下达〔2013〕第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