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20-59-20130930-0000683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3年9月30日 主题分类:执法监察\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主 题 词:

大圩镇上桥村委李某违法占用耕地108.00平方米建住房被依法查处


发表时间:2013/9/30 8:51:36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 浏览:1316

20133月,经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大圩镇上桥村委村民李某占用耕地108.00平方米建住房,无用地审批手续。

经查:李某违法占用耕地的地块位于大圩镇上桥村委上桥村大角上,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2月,李某在该地动工建住房,目前已建成2层半砖混结构房屋,共计违法占地面积108.00平方米。

对李某未经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占地建房的行为,我局巡查发现后即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2013910日依法向当事人下达〔2013〕第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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