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7-20130810-0000734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3年8月10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县领导督导检查矿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发表时间:2013/8/10 15:13:59 作者: 来源: 浏览:714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85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宁志,在县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到兰田瑶族乡小槽金矿片区,及大圩镇、潮田乡、大境瑶族乡的5家矿山企业,督导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85,宁志一行首先冒着35度的高温,攀爬两个多小时,来到了位于兰田瑶族乡两合村委、海拔1500多米高的小槽金矿片区,查看了该片区内已经被依法取缔了的所有无证开采的矿井,并对遗留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进行了逐一排查。宁志要求,兰田瑶族乡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毁闭小槽金矿片区的所有矿井窿道,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兰田瑶族乡全乡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二天,宁志一行又来到大圩镇、潮田乡、大境瑶族乡,对宝源矿业有限公司、河洋矿业有限公司、大明选矿厂、旺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境瑶族乡重晶石矿等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查看了宝源、河洋、旺锌三家矿业公司尾矿库安全防范情况,并与公司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了解企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等情况,确保尾矿库不渗漏、不垮坝。

宁志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矿山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安全知识技能,人人按规程操作,人人不违法生产;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当前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在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积累经验,为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 审核:

打印文章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