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4年3月在灵川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对《灵川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标准》更新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4年3月 25日。
二、听证会地点:灵川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及地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5日(节假日除外)
凡户籍在灵川县年满18周岁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公民、登记在灵川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灵川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方式:郭振球、李有保 联系电话:0773-6863476。
特此公告。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