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40425-0000783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4]8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4年4月25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4]8号)


发表时间:2014/4/25 15:01:05 作者: 来源: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浏览:1148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灵川县城新区灵川镇禾家铺;(2)土地面积:66987.36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5)建筑密度:不大于50%;(6)绿地率:不小于25%;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328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2、(1)土地位置:灵川县城新区灵川镇禾家铺;(2)土地面积:63251.7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187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63251.74平方米宗地的土地竞得者必须负责做好桂黄公路东侧百花东路路口至柑桔站沿线居民住房及门面的拆迁安置,同时负责拆迁安置的全部费用(即负责无偿提供临百花东路安置门面3000平方米和住宅12000平方米,100-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不少于70套,安置房户型需与县城新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共同商定)。土地竞得者须在该宗土地内无偿提供20000平方米安置住宅(100-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不少于120套,户型需与县城新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商定),同时还须提供团购房15000平方米,团购价格3000/平方米,由县城新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向土地竞得者团购住宅,用于项目内被征地村民的安置。

3、(1)土地位置:灵川县城新区灵川镇禾家铺;(2)土地面积:65298.3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其中西面为纯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14667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5%)。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224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65298.32平方米宗地的土地竞得者必须负责做好桂黄公路东侧百花东路路口至柑桔站沿线居民住房及门面的拆迁安置,同时负责拆迁安置的全部费用(即负责无偿提供临百花东路安置门面2000平方米和住宅8000平方米,安置房户型需与县城新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共同商定);土地竞得者须在该宗地内无偿提供15000平方米安置住宅(100-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不少于90套,户型需与县城新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商定),同时还须提供团购房10000平方米,团购价格3000/平方米,由县城新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向土地竞得者团购住宅,用于项目内被征地村民的安置。

4、(1)土地位置:大圩镇嵅村委上力脚村民小组马山周边;(2)土地面积:10848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代号A2,用途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兼容使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用途为宾馆、旅馆、服务型公寓等),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文化设施用地 50年、商业用地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96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51620145月28,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51620145月28,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5月28日下午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529日下午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8时302014年5月30日上午9时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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