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40608-0000797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4]10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4年5月14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4]10号)


发表时间:2014/5/14 14:36:55 作者: 来源: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浏览:1366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四路西延线以南贵广铁路联络线以西的N3-3#A地;(2)土地面积:23485.0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土地用途为矿山、冶金专用设备制造);4)容积率:不小于0.7;(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71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2、(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一号园的D2-1地块;(2)土地面积:80516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用途为机械装备制造);(4)容积率:不小于0.8;(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29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5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

3、(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中南产业组团的N2-1#C地块;(2)土地面积:28662.19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用途为塑业生产加工);(4)容积率:不小于1.1;(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8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2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4、(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一号园的D1-1地块;(2)土地面积:3333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用途为工程机械装备制造);(4)容积率:不小于0.8;(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949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3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3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5、(1)土地位置:大圩镇大圩村委陇上村民小组;(2)土地面积:603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41);(4)容积率:0.5-1.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1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参加第5宗地(大圩镇大圩村委陇上村民小组6034平方米土地)挂牌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29号)关于竞买资格的规定:凡未取得省级经贸部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不得参加竞标、竞投。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64日至201461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64日至201461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616日下午4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617日下午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464日上午830分至2014618日上午930分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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