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八里街开发区川东五路与八里六路交叉口东北角的35-2#地块;(2)土地面积:2504.9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5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 10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 10月 15日至2014年10月27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月27日下午4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 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