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兰田瑶族乡、灵田乡、海洋乡、潮田乡、大境瑶族乡、灵川镇、三街镇、定江镇、潭下镇 、青狮潭镇、大圩镇、公平区等十二个乡(镇)、区国土资源管理所。
具体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土地、城乡地政管理、开展个人使用土地的调查、登记、发证(除房改房、集资房用地外)、验证及统计工作;负责征收辖区内的土地收益金;负责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查和报批工作;调查处理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负责处理辖区内权属纠纷;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