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3-11-20110830-0000082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1年8月30日 主题分类:机构职能\机构设置 主 题 词:

事业单位


发表时间:2011/8/30 20:44:28 作者:灵川县 来源: 浏览:2507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各项制度,加强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纠正、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具体业务;办理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具体事务;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信息服务和场地服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耕地开发整理中心

承担组织实施本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作,负责本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材料收集整理,负责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任务,参与搞好本县耕地占卜平衡及土地开发整理信息报备工作。

4、地产公司

负责土地资产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租、作价出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储备土地的管理法;拟订并执行土地使用的出转让的招、拍方法;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管理督工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组织国划拨土地和集体建用地资产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土地使用资产管理,组织基准地价、定地价评测负责地价告的案工作;负责土地资产况统计

5、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

对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拟审批的国家建设项目征用、划拨、出让、使用土地地块和拟批、租的地块,对房地产登记发证部门拟发证的地块,对新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组织实地施测,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登记发证部门提供技术和管理依据。

6、信息中心

贯彻执家、省、市有信息化工作的方、政策、法律、法,在市局信息中心业务下,协调本部信息化建工作;负责本部局域的建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及其设备的高效、安全、经济行;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日常维护管理和信息采集;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及安全保障系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信息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源的有效共享;配合市信息做好信息化宣育和培工作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地址:灵川县灵南路13

联系电话:0773-686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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