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7-20140820-0000880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4年8月20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表时间:2014/8/20 22:36:50 作者: 来源: 浏览:620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学习借鉴融安县大坡乡“6?19”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经验,并对进一步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基层防灾责任。完成花岗岩切坡建房地区地质灾害联保联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将各项防灾措施下沉到基层一线,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强化监测责任人履职尽责,着力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主动避让避险,着力提高乡(镇)、村(社区)基层操作面防灾能力和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转,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地区全体干部群众。今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发布铁路、公路及水路航道沿线地质灾情动态监测结果,将有关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及时报送铁路、公路交通部门。
    三是按计划完成应急避险演练任务。未完成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计划的市、县,要抓快组织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特别要组织指导切坡临坡建房较多、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村、屯开展避险演练活动,保证今年各设区市至少开展1场市级、1场乡级演练,各县至少开展1场县级、1场乡级演练任务的完成,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是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录入广西地质灾害综合管理系统,对原有隐患点要核实相关数据,特别是要将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姓名和电话信息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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