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填写诉求件须知
一、广西国土资源厅《金土在线》受理范围:
广西国土资源厅《金土在线》平台(栏目)包含政策法规、厅长在线、建言献策、违法举报、行风建设、厅长信箱、群众留言、信访举报等板块,接收群众对本厅及广西国土资源管理的咨询、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但反映以下内容的诉求件不在受理范围内: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使用不文明用语,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攻击他人或机关的;
(五)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管辖范围的;
(六)已通过或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七)《信访条例》规定不予受理事项的;
(八)反映问题涉及的办理部门和单位不属于广西国土资源系统的;
(九)反映问题属于紧急救助的(此类问题诉求人应直接及时向110等专门紧急救助系统求助);
(十)不属于广西国土资源厅行政管理职能范畴的;
(十一)诉求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
(十二)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件未提供实名、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无法核实的;
(十三)其他不宜通过《金土在线》平台办理的事项。
二、诉求件处理流程:
群众填写诉求留言→《金土在线》工作人员整理→直接答复,其中不能够直接答复的→转厅相关处室(单位)答复→政策法规处审核→厅领导审核→《金土在线》工作人员整理答复→群众凭案卷查询码查询答复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请您务必将诉求的详细信息尽可能地提供给我们,如违法举报应写清楚“县-乡(镇)-村(屯)-街道(门牌号)”,以便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工作。
2、请留言群众注意保存好诉求件查询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3、投诉举报类诉求件,请留言群众务必留下真实联系方式(含联系电话、地址、e-mail),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
4、留言群众需承担因您的诉求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5、请您在发表诉求时务必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诉求件,《金土在线》平台不予受理。
五、友情提示:
为了让您的留言可以得到更快捷和准确处理,请您注意:
1、如您反映的问题为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可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12336”率先与当地部门取得联系。
2、您在诉求前可以选择《金土在线》中政策法规、厅长在线、建言献策、违法举报、行风建设、厅长信箱、群众留言、信访举报任一个栏目,将留言发表在指定栏目。同时,诉求时务必准确填写诉求类型、反映内容和所属区域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