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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 黄生
主题: 安置房买卖交易合法吗、
提问时间: 2019-03-18 18:42
内容: 领导:你们好!因想在南宁买别人的政府回迁安置房,请问我的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也就是我自己买别人的安置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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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已办结
答复人: 广西自然资源厅
回复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08:31
回复正文: 经了解,南宁市现有回迁安置房有2种类型,即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旧城改造回迁安置房和征收集体土地村民回迁安置房。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国有建设用地并取得不动登记手续的拆迁回建房屋,在一定年限后可以转让,但还会有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或政策上的风险。征收集体土地村民回迁安置房因没有产权证是不能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建议还是咨询南宁市房管局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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