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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 曾海龙
主题: 申请广西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进德街184号是否进入已批建设用地的信息公开
提问时间: 2019-03-22 17:47
内容: 本人于2019年3月19日收到进德镇政府下发《限期签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补偿通知》,通知上说:柳江新城区东一路(樟木路)项目用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区人民政府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两公告一等级”已履行完毕,征收程序已进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搬迁阶段。为了保证国家征收,保障被征收人权益,特此通知:请你户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及时到进德镇东一路项目房屋拆迁办公室(地址:进德街进东路2号)办理房屋征收补偿领款手续并交出房屋,逾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政府按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司法强制房屋征收的,只按照我区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基于房屋征收补偿费(砖混结构3200元/㎡,砖木结构3100/元㎡),将取消奖励费(选择货币补偿700元/㎡,选择产权调换300元/平方米)本人现在想知道该项目的征地批准文件及一书四方案、勘测定界图及征收土地公告等材料。恳请贵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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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已办结
答复人: 广西自然资源厅
回复时间: 2019年04月01日 17:22
回复正文: 曾海龙您好!
你咨询的“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进德街184号是否进入已批建设用地的信息公开”的问题收悉。经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查询反馈,现答复如下:
你咨询的内容涉及的用地批复文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柳江县2013年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国土批函〔2014〕7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柳江县2013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国土批函〔2014〕799号),相关征地批复、一书三方案、征收土地公告我厅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广西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gxdlr.gov.cn/z/查阅。现将上述批文涉及的勘测定界图提供给你(已发送至提问人提供的电子邮箱:2523238905@qq.com)。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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