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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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工业用地以公司名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流转到个人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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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三江县国土局
答复时间: 2018/7/13 17:26:09
答复内容: 您好,因您在线咨询中没有提供联系方式,我局无法跟您取得联系。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能否转让,还需要根据您的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分析,符合转让条件可以办理到个人名下,如不符合转让条件则无法办理到个人名下。 如您需要进一步咨询,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我局跟您取得联系,向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次答复您;您也可以拨打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72 8628115;您还可以带上资料到三江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2号楼六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进行当面咨询。 感谢您对三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