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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5/10/15 22:21:42
内容:
尊敬的国土资源管理局领导您们好,程村乡泗里村含坪潺屯有几户人民群众的房屋在高速公路边缘以外的30米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该房屋应属于控制区(红线内)。因为离高速公路太近,施工时都感到震动,特别是那木楼,瓦松漏雨,危房在即,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得不到保障,今后如何安心搞好农业生产,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请依法给予他们安置、拆迁、补偿,请领导批准为盼,谢谢!
回复
答复人:
三江县国土局
答复时间:
2015/10/16 16:24:29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国土局主管,请您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谢谢!交重办:0772-8626089,政府办:0772-8612038,公路局:0772-86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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