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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6/7/8 14:17:56
内容:
户主2012年买的房子,当时是用三江户口购买,买房后户口迁至台湾。因当时未办理土地证,现重新申请土地证需要提供什么个人资料?台湾护照可以申请吗?
回复
答复人:
三江县国土局
答复时间:
2016/7/11 10:53:42
答复内容:
曹女士:您好! 2016年7月8日我局收到您在网上咨询住房土地证申请的问题,内容为:“户主2012年买的房子,当时是用三江户口购买,买房后户口迁至台湾。因当时未办理土地证,现重新申请土地证需要提供上门个人资料?护照可以申请吗?”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所需提供得材料 (1)房产证原件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 (4)商品房合同书复印件 (5)完税发票复印件 (6)房地产产权档案权属证明 (7)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宗地图 注:1、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拿原件到服务窗口验证; 2、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 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侗乡大厦2号楼5楼 联系电话:0772-862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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