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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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6/11/15 9:20:21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办有营业执照的住房拆迁是按多少比例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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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三江县国土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16/11/16 15:34:47
答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答复如下: 一、按照现行政策,办有营业执照的住房,在补偿过程中没有按多少比例赔偿的规定。 二、对于办有营业执照,且在拆迁补偿安置公告发布前,已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按所在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予补偿。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