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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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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6/11/15 9:51:36
内容:
你好,当初两兄弟一起出钱在月亮街那买房子,那时只办理了一本土地证,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证是分开的。 现在想把土地证也分开,请问可不可以分开,可以的话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办理需要什么费用,谢谢。
回复
答复人:
三江县国土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16/11/16 15:30:15
答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登记意见的实施细则》(桂国土资发2012-86号)第二条第五点:宗地一经确定、登记,宗地边界不得随意调整。因此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您的土地证不直接做分割登记,但该土地如经规划部门同意变更可以进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72-8628115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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