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450226-0-323-328-20181018-0007222 文 号: 发布机构:三江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10月18日 主题分类:征地信息\征地政策法规 主 题 词:

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8/10/18 17:22:05 作者: 来源:耕保股 浏览:1223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181119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5楼会议室举行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或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听证会代表须熟悉普通话表达交流,熟悉三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年产值有关的情况,了解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18112日前向我局规划耕保调控股(国土局6602室)提出申请;

(二)报名要求:申请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正本。我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将在申请人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二)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三)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18

(联系人及电话:蒙芳,86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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