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江镇思欧村七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县瑶水湾旅游开发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1849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县侗天湖农业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