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00年4月由原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厅、海洋局共同组建而成,归口管理自治区地矿局、测绘地信局、海洋局,主管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等工作(2017年6月,自治区撤销自治区海洋局,组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海洋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职能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出)。
近年来,我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打赢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三大攻坚战”工作部署,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