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建小康、促生态、强班子、防风险、育文化”五个新平台,强化工作措施,主动保障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统筹保发展,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用海、用矿需求。
一是继续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布局。我厅始终坚持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统筹协调国土资源的开发、保护与整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规划保障。今年以来,我们全面开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国土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区实现同步奔小康目标创造了更好的用地保障条件。
二是继续推行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努力实现重大项目用地的应保尽保。围绕“产业、交通、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综合运用规划、计划、政策、标准等措施,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对“五象新区、柳东新区、临桂新区、钦州中马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苍海新区”等自治区重点新区,实施单列用地保障;对自治区层面的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优先予以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围绕保障工业化发展,重点做好“双百工程”,突出保障10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00个重大工业项目的用地(用海);围绕保障城镇化建设,实施“626工程”,重点保障6个新区、20个单列县、60个重点镇的城镇化建设用地(用海);对县域经济、微小企业、工业上山等用地安排上万亩用地指标给予具体扶持帮助。通过土地利用的差别化管理,同时强化“争增量、挤存量、放流量、扩总量”等措施,多渠道地做好全区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促进全区重大项目的区域优化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主动加强对接服务,切实增强国土资源保障和统筹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动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交通厅、环保厅等厅局与14个市开展“一对一”的重大项目用地的工作对接,签订用地保障责任状,分级落实用地统筹保障责任,加强重大项目用地的分类指导,通过“保重点,兼顾全面,做好统筹保障”。根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分别与“六大新区”单独对接工作,出台特殊政策重点支持;对交投、铁投、地产集团、县域经济实行对口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保障服务;对微小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工业上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给予重点关注,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加强项目对接,及时掌握情况,主动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的统筹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截至11月底,全区安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542.90公顷(含调剂追加和奖励),获批建设用地15455.15公顷(其中国务院批3480.24公顷);批准用海331.78公顷。供应建设用地12014.13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供应3095.56公顷,占25.77%,房地产用地供应2836.61公顷,占23.61%。609个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含增补,其中用海项目21个),已全部落实和部分落实用地指标项目439个,具备报批条件的重大项目落实用地指标32843公顷,有力保障了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四是地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资源换产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今年是全面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第三年,我厅继续大力推动地质找矿战略的实施,积极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冶金总局、黄金集团、五矿公司、中金岭南公司等对接,引进大型矿业企业,发挥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统筹财政资金21360.5万元(其中中央7360.5万元),吸引社会资金2亿多元,开展了31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和自治区重点勘查区的地质工作,新增了一批资源储量,初步估算一水型铝土矿8932万吨、铁铝共生矿4.56亿吨、离子型稀土250万吨、铅锌173.58万吨、锰5000万吨、高岭土2.1亿吨、水泥用灰岩6.55亿吨、冶金用灰岩1.1亿吨、冶金用白云岩940万吨、水泥配料用硅质粘土矿2598.80万吨,基本完成了三年有重大进展的目标任务。加快广西与东盟矿业合作步伐,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签约项目19个,签约金额51.9亿元;成立了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已举办培训班2期,为促进矿业人才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二)坚持数质并重保红线,有效地保护了国土资源。
一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牢牢守住6312万亩耕地红线。我们通过强化各级政府保护耕地责任,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效地守住了耕地红线。2012年我区耕地面积441.7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6.48万公顷,比确定的保护任务分别多出了17.06万公顷、4.05万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区非农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全部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 ,已确认新增耕地3.58万公顷。自《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区连续13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持续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耕地质量管护取得新突破。在继续做好“桂中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收尾工作的同时,积极申报争取国家支持实施“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抓好230个今年自治区结合扶贫开发、兴边富民、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着力推进277个在建项目建设。认真实施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的意见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整治耕地约14万亩,下达奖补资金2858.5万元。进一步总结“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模式,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奖补措施,不断提升和完善我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历时3年的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完成,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66.48万公顷,比国家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60.27万公顷多6.55万公顷;全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耕地达197.5万公顷(2962.5万亩),为我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农业地质调查,做好农业地质服务“三农”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作用,使地质与农业有机结合,我厅拟投入资金1.2亿元,开展全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与应用示范,充分利用优质土地资源,建立和推广绿色农业、富硒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2013年,已安排了农业地质调查经费2000万元,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四是扎实推进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坚决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通过开展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整改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查处整改方面, 2003宗违法用地中,符合立案1068宗,已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已结案1064宗,收取罚款5028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147.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27.875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5.66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人。非立案整改违法用地935宗(主要是农民建房)。全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83%。矿产违法违规查处整改方面,350个违法图斑中,经合并符合立案查处图斑125宗,已全部立案查处并结案,收缴罚没款215.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1.45万元,没收违法采出矿产品26.07万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非立案处理图斑205个,已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进行了整治取缔。
(三)服务民生保障权益,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深化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继续总结推广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激励机制、利用监管、考核评价和共同责任等八项制度,推广科学规划布局,“节约”用地;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空中”要地;充分利用废弃地和低丘缓坡,“拓展”土地;发挥市场配置作用,“高效”用地;鼓励二次开发利用,“盘活”用地等五种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用地预审和土地供应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不予审批用地和不予供应土地。坚持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前用地核查制度,严格核准项目用地规模,对用地20公顷以上的重大项目,由自治区组织到实地进行核查,核定用地规模,提高了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我区鹿寨、南丹、灵山、融安等4个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第二届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下发了《广西农村住宅建新不拆旧与闲置状况详细调查试点及整治利用政策研究实施方案》,开展闲置宅基地调查评价试点工作,积极研究农村低效、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利用。
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全区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治理131处,受益人口34460人,保护财产近3亿元。全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起,避免人员伤亡1012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全区已发现的1500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无一人员伤亡。实行约谈机制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排查和沿江河采选矿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深入实施找水打井工程,解决农村人畜饮水不安全问题。扎实推进百色市抗旱找水打井工程,成井242口(含去年成井131口),超额完成成井200口的计划任务,建设水泵房218座,贮水池38座,工程完工后可解决242个村屯9.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今年5月,启动实施广西“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找水打井工程,安排项目经费5.05亿元,计划在2年内,在全区11个市50个县(市、区)2517个基本具备找水打井条件的缺水村屯中,选择人口200人以上的村屯开展找水调查和钻探打井工作,计划成井1750口,2013年已成井980口,超额完成成井875口计划任务,已开工建设水泵房516座,完工349座,工程完工后可解决980个村屯63.4万人的饮水困难。
四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稳步推进,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夯实了基础。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发证面积2078.14万公顷,发证46366宗,其中确权登记发证到村民小组的13216宗,做到权属清楚的全部予以核发土地证,发证面积和发证率排全国前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一期工程)工作顺利完成,已完成符合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776.63万宗,占应发证宗数的86.93%。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工作已全面开展,完成重点区域的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解析法测制地籍图851.63平方公里,占重点区域面积的54.83%;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2.11万宗,占应发证宗数的61.29%;为我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是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南宁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强化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拆迁安置模式、加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及时调整全区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全区各地征地补偿标准平均上涨幅度为12%。围绕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党组、国家土地总督察开展专项督察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10-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纠正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继续巩固和扩大一批改革试点工作,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科学发展。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在全国5个申报城市中首个获得批复,将成为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重要引擎;扎实推进国土资源部批准的梧州、玉林、防城港、百色市靖西县等4个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下达年度试点指标1333.33公顷,批准了田阳县等10个自治区级试点,下达指标178.30公顷。全区计划下达2013年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276公顷,已批复立项9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下达周转指标421.21公顷。批准19个县(市、区)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下达指标194.90公顷。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在我区7个市的21个矿区开展了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
二是开展十大专题研究,重点破解一批国土资源保障服务难题。围绕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到国土资源厅视察重要讲话部署任务,开展了“保障工业化发展,保障城镇化发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海洋资源、海岸线的开发保护,提高土地、矿产、海洋效益,土地整治、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化发展,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防治,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十大专题研究,出台了十大工作方案,重点研究和解决一批保障大局、服务大局、支持大局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我区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
三是注重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应用,信息化“一张图”工程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继续处于领先水平。坚持把加强科技工作作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的重大举措,开展了21项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强指导市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土地、矿产审批和监督实现数字化管理,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建设日臻完善。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区系统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形成“审管分离、集中审批、转变职能、加强服务”的行政审批新体制,实现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服务职能相对分离,既提高审批工作质量、效率和满意度,又提高业务工作监管服务的水平。目前,已有南宁等9个市的“审管分离”工作正式运转,其余5个市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实施审批制度改革一年来,厅本级地政、矿政类行政审批业务按时办结率均达100%,审批提速率分别达47.8%、50.2%。继续深入清理审批事项,明确了由厅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8项(其中有4项为便民政务),共减少、取消厅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2项,精简幅度为40%;共下放厅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2项(13次),下放幅度达40%;共优化行政审批操作规范50多项。自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清理结果(厅本级保留30项)三年来,共下放本厅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24项(31次,含部分下放),下放幅度达到80%。通过简政放权,实现了审批事项明显精简,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时间明显缩短的目标。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实施“三大行动”(清风正气行动,简政提速行动,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行动),实行“六项禁令”(禁止利用职权向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报”;禁止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和个人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禁止接受任何企业、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宴请、游玩等;禁止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处罚;禁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着力建立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从实行厅处级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等21个方面对改进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工作作风、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作出规定,促进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作风转变。积极参与自治区纠风办、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共同举办的《阳光在线》节目,厅主要领导率队上线答疑解惑;坚持办好厅门户网站“金土在线”栏目,从3月份起每月举办一期“厅长在线”,每期一名厅党组成员上线,为社会公众实时提供网络政务、政策法规咨询、意见建议反馈、政风行风监督等服务;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廉政整训和廉政专项活动,着力整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国土资源部门形象不断提升。
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抓好班子、建好队伍。举办了25期培训班,参训干部4718人;组织98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与清华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联合举办的2期培训班;选派7批56名干部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局长培训班,选派20名领导干部到美国进行21天的国土资源业务短期培训,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共提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6名、处级非领导干部9名,选调了16名优秀基层干部到厅接受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成长成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加强国土资源文化建设,使之成为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运动会,充分展现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开展了“学习韦寿增,让生命在大地上闪光”读书活动、“共筑强大国防,建设美丽家园”主题国防宣传教育征文及演讲比赛、“我的中国梦”征文及提升文明素质标语口号征集等活动,将系统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创立的责任文化、创新文化、廉洁文化、品牌文化不断加以完善和发扬光大。加强与宣传媒体合作,与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和中国国土资源报签订了宣传合作协议,以专栏、专题、公益广告、情景剧、动态新闻报道、字幕游走宣传等形式对我区农村土地整治、找矿突破、地质灾害防治、节约集约用地、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播发龙州“小块并大块”新闻3条,广西电视台播发新闻43条;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刊发新闻稿件110篇,在《广西日报》刊发35篇,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2014年国土资源管理面临形势的研判分析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第一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必将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产生深远影响。《决定》多处内容涉及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和新要求,特别是提出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对于全面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格局、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水平、促进政府职能和发展方式转变;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从广西的情况看,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奋斗目标。这对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个重大的考验。今后一段时期,国土资源部门将会面临一个很大的保障与保护新压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存在有利条件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当前,我区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用地需求将继续保持高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与建设用地需求大的矛盾依然突出,“保发展、保资源”的压力有增无减。
(二)国土资源利用总体上粗放。全区资源型工业比重大,单位GDP资源消耗量较高,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粗放、浪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问题,在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还很艰巨。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压力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迅猛、用地刚性需求大的背景下,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总体上易发多发,反弹压力大,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四)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任务艰巨。近年来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质灾害防治面临严峻考验。此外,征地拆迁、农村村民建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现行的一些政策和制度滞后,还需要我们开展大量的工作。
三、2014年工作计划
我厅将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当作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实际,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更大的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勇于担当、推进改革,努力在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中发挥应有作用,不断开创我区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初步考虑2014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全会精神,精心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国土资源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发放辅导材料、举办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好、传达学习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工作部署上来,谋划工作新思路,凝聚发展新共识。二是开展专题研究,破解保障服务难题。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任务,研究和解决国土资源工作方面一批保障大局、服务大局、支持大局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我区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国土资源制度供给。继续争取国土资源部在政策上给予广西特别是北部湾经济区更大支持,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创新制度,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保障服务新的战略支点建设水平。
(二)积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用海用矿需求。
一是继续推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突出产业、交通和北部湾经济区“三个优先”, 继续加强与发改、工信、交通、环保等部门和各市县的工作对接,千方百计做好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二是坚持和完善用地组合政策。继续加强指导,扎实推进低丘缓坡、增减挂钩、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小微企业标准厂房等各类试点,积极申报实施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矿废弃地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鼓励探索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三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我区国土资源领域。组织实施好《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桂国土资发〔2013〕90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主体有序进入我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参与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治理等领域,进一步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四是进一步完善海域与土地使用衔接新机制,有序开发利用海洋和滩涂资源。五是积极构建“基础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力争新发现一批矿产地,新增一批矿产资源储量,形成一批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
(三)加强支撑保障,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加快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托,综合各类相关规划,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区范围,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用途管制和规划安排。二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尽快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工作,加快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政策及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自治区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强化对地方的督导和指导,确保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尽快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四是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认真借鉴区外先进地区改革实践经验,统筹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遵循统一规则,建设统一平台,强化统一管理,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体系。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南宁市)工作,完善征地审批、实施、补偿、安置、争议调处裁决等程序,强化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申诉权、监督权,将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与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统筹考虑,同步研究、系统设计、协调推进,平衡好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
(四)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继续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条主线,作为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八项制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论证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计划、审批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管等各个环节工作的根本衡量标准,全力推进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综合管理,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统筹管护。二是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统筹,调整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三是扎实开展各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完成年度我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评估工作。四是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工信、规划、建设、房产、金融等部门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工作合力,不断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体系。五是继续深化完善和总结提炼各种试点探索,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创建活动,不断开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新局面。
(五)强化十大措施,积极参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建设。
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围绕全区“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主要任务,继续通过加强村屯建设用地指导、严格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好土地整治资金、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找水打井工程、做好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地检测工作、做好地下水监测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扎实推进农业地质服务“三农”工作、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等“十大”措施,提升国土资源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改造水源质量,改良田园生态。
(六)加强地灾防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全面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抓好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勘查及监测系统安装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二是加快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全年完成250处以上历年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三是扎实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大力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和区情普查,加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强化执法监察,维护国土资源利用良好秩序。
一是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继续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国土资源,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网络化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新形势下对城乡建设用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完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一查多用”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制度,强化落实土地、矿产违法问责制,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粗放利用、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和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八)加强队伍建设,塑造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国土系统“三大行动”和“六项禁令”, 抓住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建立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四风”,进一步提高部门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设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尊重的国土资源部门。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国土资源廉政风险惩防体系,持续实现“违法违纪案件降下来,行风评议名次升上去”工作目标。三是深入挖掘国土资源事业丰富的特色文化资源,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展示国土文化的独特魅力,培育国土资源核心价值理念,弘扬国土精神,使国土文化在推进民族文化强区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开通广西国土资源厅官方微博“广西国土”,及时回应社会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情,传递国土资源工作正能量,充分发挥其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