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单位GDP建设用地耗地量下降明显,总下降率和年均下降率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从2010年的117.47公顷/亿元逐年减少到2015年的78.34公顷/亿元,五年时间里单位GDP建设用地耗地量累计下降达33.31%。
? ? 一是建设用地累计增幅远低于同期GDP累计增幅。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解下达的目标,我区“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目标为31%,年均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目标为6.2%。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从2010年的112.42万公顷增长到2015年的121.12万公顷,五年时间建设用地总量累计增加了8.7万公顷,累计增幅为7.74%,远低于同期GDP累计增幅,反映出我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效益总体呈上升趋势。从各年度增量看,除2014年外,其余年份建设用地增量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与同期GDP增速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 ? 二是单位GDP建设用地年度下降率连续5年高于国家下达的年均下降率目标。从我区各年度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下降率看,“十二五”期间我区单位GDP建设用地年度下降率连续5年高于国家下达的6.2%的年均下降率目标,“十二五”时期年均下降率达7.78%。从各年度下降率变化趋势看,2011-2014年我区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下降率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下降率由2011年最高时的9.47%下降至2014年的6.31%,这一情况表明,随着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和工作力度的持续加大,我区建设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益水平总体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单位GDP建设用地耗地量则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 ? 三是逐级分解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严格下降率评估考核工作。为了落实国土资源部分解下达给我区的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31%的目标,根据《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区将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了全区14个地级市,并要求各市将下降率目标分解到市本级和各县。同时建立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评估考核制度,采取“年度评估、五年考核”的方式,每年开展全区下降率目标落实情况评估,并对各市的下降率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通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为下降率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