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我厅开展2017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2010年~2012年已登记的参建单位需重新登记)和已登记参建单位的信息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建单位新申请登记
(一)初次办理登记
有意从事我区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和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等业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要求的区内外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参建单位资格登记。
(二)重新办理登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我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备案有效期为五年,2012年(含)以前登记满五年未重新登记的参建单位,如有意继续在我区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需要重新在我厅申请登记备案,否则自动退出我厅参建单位备案库。
二、已登记的参建单位信息变更
在2013~2016年间已登记的参建单位如存在机构合并、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地址变更、资质变更等情况的,请及时申请信息变更。属于营业执照增加营业范围(含“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变更、人员变更等情况的,不需要申请信息变更。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9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1.属于新申请登记(2010~2012年重新登记和2017年新登记)
申请登记的参建单位持申请表(加盖公章)等全部相关材料(含U盘数据包)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5楼511室(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5号华业园综合楼)进行材料现场审核和录入。(详见附件1、附件2)。
2.属于变更登记(2013~2016年信息变更)
持相关材料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5楼511室办理。信息变更的所需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
四、注意事项
(一)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和信息变更工作有关信息以我厅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相关单位及时关注并办理相关业务。
(二)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和信息变更增加了对工程复核单位的登记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照附件1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办理。
(三)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车位有限,建议尽量不要开车前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 凤?? 0771-5827828
咨询QQ群号:3393067951、167390143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2017年 8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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