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土地整治、找水打井、农业地质调查服务“三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确保“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的比例,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启动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报国家重点土地整治工程工作,改善我区边境5市29县(市、区)21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至2015年,通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60万亩,全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336万亩,完成18个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任务;整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92.48万亩,腾退面积16.8万亩,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复垦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2.45万亩。
二、统筹安排村庄整治资金。在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费15%的范围内,合理安排资金用于村屯道路、排污沟、垃圾池等村庄整治,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卫生。
三、扎实推进农业地质服务“三农”工作。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亿元, 2020前完成尚未开展调查的农业主产区调查任务,面积16.1万平方公里,获取反映土地质量的54项地球化学指标数据。筹措经费1.2亿元,开展2364万亩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与应用示范,为发展现代农业、特色高效农业提供精细的地球化学科学资料。筹措经费0.4亿元,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获得的系列地球化学数据为基础,建立空间数据库。筹措经费1.5亿元,开展富硒水稻、玉米、花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开发天然绿色富硒产品,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成我国最大的富硒农产品产业基地。
四、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重点抓好合山市煤矿区、全州雷公岭矿山、大新县土湖锰矿等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78平方公里,并建成2个国家矿山公园。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资金,实施“矿山复绿”行动,对废弃的矿山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的目标。
五、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制定实施全区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全区大中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积极探索和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引导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改善资源产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矿地关系和谐型矿区。
六、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找水打井工程。根据《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在南宁、柳州、桂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北海、贵港、玉林和贺州市的52个县(市、区)2517个缺水村屯中,安排经费5.1亿元,选择人口200人以上的村屯开展找水调查和钻探打井工作,成井1750口,从根本上解决或改善100万人以上的饮水困难问题。
七、做好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地检测任务。加强我区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对水源水质和水量动态监测,调查水源地保护状况和矿泉水资源利用情况,督促指导各矿泉水、天然泉水企业完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建设。
八、做好地下水监测工作。健全我区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加强地下水监测机构和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测工作,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九、加强村屯建设用地指导。强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加强对村屯基础设施用地的指导和服务,促进村屯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十、严格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导和服务监管,认真研究解决“空心村”和“建新不拆旧”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