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6月27日,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在2013~2015年期间在全区开展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模550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总投资65亿元,提高粮食产能5亿斤,整体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1-2等。
???? 据悉,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建设期限是2013至2014年,建设规模193万亩,建成1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总投资25.4亿元,提高粮食产能2亿斤,涉及鹿寨县等9个县(区)。第二期建设期限是2014年至2015年,建设规模为357万亩,建成2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总投资39.6亿元,提高粮食产能3亿斤,建设县(区)以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自治区粮食主产县为主。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农田质量和改善生产条件。平整土地,归并零碎地块,提高耕地平整度和集中程度;建设农田灌排配套设施,确保项目区耕地“旱能灌、涝能排”;建设农业生产配套道路,提高农业生产运输效率;建设农田水土保持工程,提高田块保水保肥能力;建设土壤改良工程,提升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二是引导农户集约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民自发开展田地“小块并大块”整治工作,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流转,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聚合水利、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资金,投入项目区农田建设,培肥地力,推广高新农业科技,指导农业规模化种植,增强农村综合生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四是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旱涝防灾能力。加强项目区内的农田生态保护,科学布置坡面防护和岸坡防护等工程,降低水土流失程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旱涝防灾能力,充分考虑生态多样性,合理设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广西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与工程所在地市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各市政府与县级政府签订工程建设责任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广西国土资源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工程建设区市联席会议,向各市分管领导通报各县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会议情况以纪要的形式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巡查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全程全面监管,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将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所在市县开展年度督查考评工作,工程质量不达标的,追究县、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