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已获得自治区政府立项并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查。为突显重大工程建设效益和示范效果,最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决定先期实施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大水江村土地整治项目等17个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典型项目,实施规模14745.25公顷、计划总投资53741.51万元,争取2013年12月底前开工,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要求,各县(市)要按照“渠道不乱、资金归口、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聚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合力建设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典型项目。各相关涉农部门要充分做好在项目区内所投资项目的规划衔接工作,发挥资金聚合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的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实行上限控制原则,亩均投资高于2500元的项目按2500元控制,亩均投资低于2500元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预算控制,项目实际投资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的项目预算为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做好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得强行调整土地权属。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疏于履行职责、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止由于土地权属调整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强调,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统一步调、统一实施、统一标准”的工作要求开展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典型项目建设。一是要规范项目前期管理,通过统一采购、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项目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二是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强化工程进度月报制,实行三级巡查工作机制,建立项目责任单位约谈制度。三是项目实施完工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对工程进行复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展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