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厅围绕加快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广西美丽国土的总愿景,围绕推动用地保障高效率、推动审批改革优服务、推动资源利用高水平、推动耕地保护高标准、推动资源惠民高质量的工作目标,稳扎稳打,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围绕重点,统筹兼顾,用地保障更加精准有力。一是制定全区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并于今年5月报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分解下达14个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640.87公顷,及时保障市县急需用地项目用地需求。二是扩大核销制试行范围。凡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土地利用标准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农民住房项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以及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的基础设施项目,一律纳入自治区保障范围,通过审批并缴费后由自治区直接核销用地指标。三是用地计划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在2017年单列33个国定贫困县和石漠化片区县1320公顷用地指标的基础上,今年扩大至单列54个贫困县用地指标1867公顷,单列规模同比增长41.44%。四是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将新增城镇用地安排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相挂钩,按照“以人定地”的要求,对承载进城落户人口较多的市给予倾斜支持。截至2018年6月底,全区批准用地4807.74公顷;土地供应7133.41公顷,同比增加57.05%;土地出让价款325.39亿元,同比增加了41.13%。
(二)研究出台20条土地要素供给举措,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解决问题、提高效率”为目标,以“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使用新增用地为辅”为原则,研究制定优化土地要素供给20条措施。重点提出将所有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授权或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深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三级联审”制度改革;实施灵活供地方式,扩大优惠地价项目范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2018年底前,实体经济企业抵押登记必须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前,不动产登记必须做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标全国其他先进省份,上述举措在全国达到领先水平。
(三)扎实推进资源惠民各项工作,持续释放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新动能。一是北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稳步推进。累计已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89宗,面积346.21公顷,成交价款11.94亿元,入市地块宗数、面积等均位于全国试点地区前列。二是有序推进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下放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验收审批权限,在全国率先实行允许预支节余指标交易筹措资金,调动各地实施增减挂钩工作积极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累计成交10批,面积154.13公顷,成交金额5.8亿元,全部返还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是土地质量调查评价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利用土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累计建立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309个(片),富硒农产品产量达19.2万吨,产值达27亿元。
(四)严格耕地保护新举措,耕地综合管护水平持续提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在基本完成一二期489个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实施面积33.93万公顷、总投资63亿元),有序推进三期的225个项目,实施面积12.93万公顷,总投资25.5亿元;积极推进“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工作,完成奖补面积2.67万公顷,拨付奖补资金1.94亿元;已开工“旱改水”项目271个,面积1.45万公顷。耕地占补指标交易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累计完成51批6187.16公顷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缓解了部分市县补充耕地指标尤其是水田指标不足的问题。全面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累计剥离耕作层表土3085.91公顷。
(五)强化国土综合整治,生态国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国土资源保护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国土规划编制,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上报审批;大力推进柳州市、玉林市、北流市、陆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完成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并上报自然资源部。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高。截至6月27日,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034.78公顷,完成年度任务1.4万公顷的50.25%,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达19个。三是国土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桂林漓江、北海合浦违规采石专项整治,出台一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全区矿山企业“小、散、乱、差”及破坏环境现象得到遏制。四是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已安排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26亿元,项目191个,受益人口7.3万人。五是稳步推进自治区首批生态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绿色矿业示范区和自治区、市级绿色矿山建设,东兰自治区级地质公园获得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等补短板的三大攻坚战,各类项目进入集中建设时期,每年用地需求量在2万公顷以上。但国家要求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年减少下达各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17年国家下达广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6万公顷,相比2016年减少1000公顷,据悉2018年全国将减少下达各省6.67万公顷用地指标,广西也将继续适当调减,用地保障压力持续增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放活流量,全力保障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保障线性工程等重大项目用地,非线性工程项目用地主要通过盘活存量为主的方式解决用地问题,确保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建立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安排增量用地指标与存量土地盘活情况挂钩)和“双暂停一扣减”机制(暂停用地审批、暂停用地指标安排、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倒逼各地每年要盘活存量土地15%以上,否则扣减当地下一年度20%的用地指标。推进闲置土地管理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和“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在“批、征、供、用、补、查”等环节,重点对土地审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建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完善国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防止未批先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同时通过“放活流量”的方式拓宽用地指标来源。
(二)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发4号和国土资源部13号文件精神,落实耕地保护新举措。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今年对我区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启动运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非农建设占用8等以上水田、9等以上旱地的耕作层土壤全面纳入剥离利用范围。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严控成片未利用地开发,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加快推进全区土地整治潜力调查,拓展补充耕地空间,将历史形成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纳入土地整治范畴。改变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逐一挂钩的做法,落实多种渠道补充、多种资金投入的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继续做好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请中央支持工作。推动地方政府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出台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拓宽资金渠道。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全面巩固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深入推进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推进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建立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新机制,切实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处置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和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在建(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方案,有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强化“土地整治+”理念,把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探索开展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模式。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打造“看得见、摸得着,较先进、可复制”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广西样板”,为广西营造 “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作出贡献。